重点排污单位已公开环境信息
合肥市长城电镀厂(2023年)
一、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生产方面信息
2、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信息
一、基础信息
工业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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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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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城电镀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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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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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霖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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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149237305M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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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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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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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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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551-66394059 联系人: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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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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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金属和非金属表面处理
产品:电镀加工件
规模:镀锌件150万㎡、镀铬件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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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1、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合肥市长城电镀厂《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变更报告》;环评批复部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批复文号:环建审[2012]165号;
批复时间:2012年7月31日;
验收部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文号:合环验[2013]126号;
验收时间:2013年6月28日。
2、环境保护税:
2023年度按规定缴纳了环境保护税
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没有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4、环保信用评价:2023年被安徽省环保厅省评为“诚信企业”。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
1、污染物产生
(1)废水:在电镀时清洗工件的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物因子为: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锌、总铜、总磷、总氮、氨氮、COD、悬浮物、石油类,其中总铬、六价铬、总镍为一类污染物。
(2)废气:镀锌车间在工件酸洗过程中产生盐酸雾,镀铬车间在工件酸洗过程中产生盐酸雾,在镀铬过程中产生铬酸雾。主要污染物因子为:盐酸雾、铬酸雾。
1、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
(1)废水治理设施:厂区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5T/小时,在镀铬车间设置1#预处理设施(含镍废水)和2#预处理设施(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T/小时。
(2)废气治理设施:
镀槽产生的盐酸雾经集气罩系统收集后,经过碱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镀槽产生的铬酸雾经回收塔吸收再加碱喷淋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1)废水排放情况
我厂废水排放的水污染物六价铬、总锌、总镍、总铜通过《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菜田铺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排放总量和浓度均符合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
序号
|
水污染物
|
排放平均浓度(mg/l)
|
许可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T)
|
排污许可证年许可排放限值(吨/年)
|
1
|
六价铬
|
0.018
|
0.2
|
0.000522
|
0.01
|
2
|
总锌
|
0.211
|
1.5
|
0.006248
|
0.45
|
3
|
总镍
|
0.025
|
0.5
|
0.000727
|
0.025
|
4
|
总铜
|
0.043
|
0.5
|
0.001273
|
0.025
|
(2) 、废气排放情况
我厂共有4个排气筒,其中综合电镀车间5#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铬酸雾属于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中列出的有毒有害物质,铬酸雾通过集气罩抽风装置收集后经回收塔回收后再由碱水喷淋,最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023年度排放总量和浓度均符合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
序号
|
大气污染物
|
排放平均浓度(mg/m3)
|
许可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总量(T)
|
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限值(吨/年)
|
1
|
铬酸雾
|
/
|
0.05
|
0.000041
|
/
|
4、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
我厂设有一个独立的危险废物仓库,共有5种危险废物,均按环保要求委托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废物类别
|
产废环节名称
|
期初结存(kg)
|
本年度产生(kg)
|
本年度处置(kg)
|
本年度结存(kg)
|
处置单位
|
1
|
含铬污泥
|
336-069-17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电镀过程中清洗工件;产生工序;压滤机压滤
|
340
|
2116
|
2456
|
0
|
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
|
含锌污泥
|
336-052-17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电镀过程中清洗工件;产生工序;压滤机压滤
|
7015
|
85154
|
90600
|
1569
|
安徽上风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
|
含镍污泥
|
336-054-17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电镀过程中清洗工件;产生工序;压滤机压滤
|
85
|
798
|
883
|
0
|
安徽上风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
|
废气包装物(含劳保用品)
|
900-041-49
|
HW49其它废物
|
电镀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及包装物
|
138
|
912
|
1050
|
0
|
安徽上风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
|
化验监测废液
|
900-047-49
|
HW49其它废物
|
废水污染物化验监测废液
|
48
|
109
|
157
|
0
|
安徽上风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自行监测
检测项目
|
采样点位
|
执行标准
|
排放方式
|
许可排放浓度 mg/L
|
年许可排放量限值(吨/年)
|
排放平均浓度和总量
|
监测手段
|
监测频次
|
废
水
|
1
|
总铬
|
含铬废水车间排口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
GB21900-2008
|
间歇排放
|
1.0
|
0.05
|
排放浓度:0.029mg/L
年排放总量:0.000850吨
|
在线
|
1次/2小时
|
2
|
六价铬
|
0.2
|
0.01
|
排放浓度:0.018mg/L
年排放总量:0.000522吨
|
手工
|
1次/日
|
3
|
总镍
|
含镍废水车间排口
|
0.5
|
0.025
|
排放浓度:0.025mg/L
年排放总量:0.000727吨
|
在线
|
1次/2小时
|
4
|
PH
|
厂区总排口
|
6-9
|
/
|
/
/
|
在线
|
1次/2小时
|
5
|
总铜
|
0.5
|
0.025
|
排放浓度:0.043 mg/L
年排放总量:0.001273吨
|
手工
|
1次/日
|
6
|
总锌
|
1.5
|
0.45
|
排放浓度:0.211 mg/L
年排放总量:0.006248吨
|
手工
|
1次/日
|
7
|
CO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GB8978-1996
|
420
|
14
|
排放浓度:109.3mg/L
年排放总量:3.230805吨
|
手工
|
1次/日
|
8
|
总氮
|
45
|
3.5
|
排放浓度:9.798 mg/L
年排放总量:0.289627吨
|
手工
|
1次/月
|
9
|
总磷
|
4
|
1.05
|
排放浓度:0.807 mg/L
年排放总量:0.023864吨
|
手工
|
1次/月
|
10
|
石油类
|
20
|
/
|
排放浓度:0.384 mg/L
年排放总量:0.002824吨
|
手工
|
1次/月
|
11
|
氨氮
|
28
|
0.7
|
排放浓度:7.456 mg/L
年排放总量:0.220389吨
|
手工
|
1次/月
|
12
|
悬浮物
|
220
|
/
|
排放浓度:54.844mg/L
年排放总量:1.621139吨
|
手工
|
1次/月
|
废
气
|
1
|
氯化氢
|
挂镀锌废气排放口
|
有组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GB21900-2008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连续排放
|
有组织:30 mg/m3 无组织:0.2 mg/m3
|
/
|
有组织
排放浓度: 未检出
年排放总量:/吨
无组织
排放浓度: 未检出
年排放总量:/吨
|
手工
|
有组织:1次/半年
无组织:1次/年
|
2
|
氯化氢
|
滚镀锌废气排放口
|
手工
|
3
|
氯化氢
|
自动综合电镀生产线废气排放口
|
手工
|
4
|
铬酸雾
|
自动综合电镀生产线废气排放口
|
有组织:0.05 mg/m3无组织:0.006 mg/m3
|
有组织
排放浓度:0.0025mg/ m年排放总量:0.000041吨
无组织:
排放浓度:0.005mg/ m3
年排放总量:/
|
手工
|
有组织:1次/半年
无组织:1次/年
|
噪声
|
1
|
昼间
夜间
|
东、南、 西、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
|
|
手工
|
1次/季度
|
|
|
|
|
|
|
|
|
|
|
|
四、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合肥市长城电镀厂不涉及碳排放
五、生态环境应急信息,
1、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11月16日报长丰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40121-2022-107-M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一)Ⅲ级响应响应措施
1、倡导员工绿色生活, 节能减排, 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 1—2℃, 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 1—2℃。
2、倡导员工绿色出行,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停止或最大程度减少原材料、 成品运输等重型车辆的运行。
(二)I级响应、Ⅱ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同时,根据《地方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污染物减排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在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Ⅱ级响应时,我企业涉及的全部大气污染生产工序是否停产,按当地政府下达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指令时间节点之前确保落实到位。
六、生态环境违法信息
2023年度合肥市长城电镀厂没有环境违法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2023年度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九、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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