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城电镀厂自行监测方案
(2020年度)
合肥市长城电镀厂
二O二O年三月
目 录
一、企业概况及自行监测能力.........................1
二、监测内容.......................................2
三、监测结果评价标准...............................6
四、委托监测.......................................7
五、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7
六、自行监测结果公布...............................8
七、附件1:委托检测单位资质........................11
附件2:《委托检测合同》.........................12
附件3:《关于噪声排放标准变更的函》..............16
一、企业概况及自行监测能力
(一)企业概况:
1、地理位置: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鹤翔湖路009号(2005年4月从合肥市郊区常青镇油坊岗村整体搬迁至双墩工业园,2015年并入长丰县双凤双经济开发区,营业执照上经营地址为: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东)
中心经度:117O16′58.66" 中心纬度: 32O0′10.55"
2、行业类别: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代码:3360)
3、开业时间:2006年10月8日正式投产
4、主要产品名称:镀锌件(挂镀锌、滚镀锌)、镀铬件
5、环评审批时间:
(1)2006年4月23日(环建审【2006】199号 关于对《合肥市长城电镀厂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2)2012年7月30日(环建审【2012】165号 关于合肥市长城电镀厂《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批复)
6、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水治理及排放状况:企业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废水能力为200吨,电镀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板桥河。
(2)废气治理及排放状况:企业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镀锌工序产生的盐酸雾,镀铬工序产生的盐酸雾和铬酸雾。目前废气的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
盐酸雾经集气罩抽风系统收集后,送入碱水喷淋塔喷淋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铬酸雾经集气罩抽风系统收集,送入回收塔再碱水喷淋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监测能力
1、自行监测手段及开展方式:
(1)自行监测手段:企业采取自动与手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
(2)开展方式:自承担与委托相结合。
表1、监测手段与开展方式情况一览表
自行监测 手段与方式
|
监 测 项 目
|
备 注
|
监测 手段
|
自动
|
废水
|
总铬、总镍、PH
|
|
废气
|
/
|
|
手工
|
废水
|
六价铬、总铜、总锌、COD、悬浮物、总磷、氨氮、总氮、石油类
|
|
废气
|
盐酸雾、铬酸雾
|
|
噪声
|
昼间、夜间
|
|
开展 方式
|
自承担
|
废水
|
六价铬、总铜、总锌、COD
|
|
废气
|
/
|
|
委托
|
废水
|
总铬、总镍、PH、悬浮物、总磷、氨氮、总氮、石油类
|
|
废气
|
盐酸雾、铬酸雾
|
|
噪声
|
昼间、夜间
|
|
2、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情况:2019年7月31日已安装了总铬、总镍、PH在线监测设备(总铬、总镍在线设备于2019年7月31日连网,PH在线设备与2019年12月26日连网)。
3、自建实验室情况:我厂已在2019年11月底成立了化验室,并配备了一名专职化验人员。化验室配备了4台监测设备,可以对需要日测的总铜、总锌、COD、六价铬四个项目进行监测。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1、废气污染物监测点及监测项目设置
(1)有组织排放监测:我厂有组织排放共有5个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在各排放口处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设置5个监测点位,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口
|
经度
|
纬度
|
1
|
挂镀车间东侧排口(DA001)
|
117O 16′ 55.06"
|
32O 0′ 12.35"
|
盐酸雾
|
2
|
滚镀车间西侧排口(DA002)
|
117O 16′ 55.92"
|
32O 0′ 10.26"
|
盐酸雾
|
3
|
滚镀车间东侧排口(DA003)
|
117O 16′ 56.64"
|
32O 0′ 10.19"
|
盐酸雾
|
4
|
镀铬车间西侧排口(DA004)
|
117O 16′ 55.02"
|
32O 0′ 10.84"
|
盐酸雾
|
5
|
镀铬车间东侧排口(DA005)
|
117O 16′ 54.59"
|
32O 0′ 10.84"
|
铬酸雾
|
备注:
(2)无组织排放监测:
无组织排放监测项目:盐酸雾、铬酸雾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不能相对固定,根据监测时的风向,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厂界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点。
2、废水污物监测断面及监测项目设置
我厂共有4个废水污染物排放口,在各排放口处分别设置1个监测断面,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序号
|
监测断面
|
监测项目
|
排 口
|
经度
|
纬度
|
1
|
镍废水排口(DW001)
|
117O 16′ 56.03"
|
32O 0′ 12.02"
|
总镍
|
2
|
铬废水排口(DW002)
|
117O 16′ 55.96"
|
32O 0′ 11.48"
|
总铬、六价铬
|
3
|
废水总排口(DW003)
|
117O 16′ 58.66"
|
32O 0′ 9.40"
|
总铜、总锌、PH、COD、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
|
备注:同时监测流量。
3、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置
厂界噪声监测设置东、南、西、北四个点位
(二)监测点位示意图
(三)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表4 废气污染物手工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有组织)
项目名称
|
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
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
最低检出限
|
盐酸雾
|
方法:离子色谱法
依据:HJ549-2016
|
设备:CIC-100离子色谱
编号:AHHF-007
|
0.13mg/m3
|
铬酸雾
|
方法: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依据:HJ/T29-1999
|
设备:TU-1901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编号:AHHF-004
|
4×10-4mg/m3
|
表5 废气污染物手工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无组织)
项目名称
|
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
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
最低检出限
|
盐酸雾
|
方法:离子色谱法
依据:HJ549-2016
|
设备:空气采样器
编号:AHHF-173
|
0.02mg/m3
|
铬酸雾
|
方法: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依据:HJ/T29-1999
|
设备: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编号:AHHF-354
设备:TU-1901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编号:AHHF-004
|
1×10-3mg/m3
|
表6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项目名称
|
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
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
最低检出限
|
总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设备:总铬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编号:BSTCr1811071-X
|
0.001 mg/l
|
总镍
|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
设备:总镍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编号:BSTNi1812071-X
|
0.001 mg/l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设备:六价铬水质自动分析仪
编号:BSTCr6+1910046-X
|
0.001 mg/l
|
PH
|
玻璃电极法
|
设备:pH在线分析仪
编号:190118793
|
/
|
总锌
|
锌试剂分光光度法
|
设备:总锌水质自动分析仪
编号:BSTZn1910049-X
|
0.001 mg/l
|
总铜
|
铜试剂分光光度法
|
设备:总铜水质自动分析仪
编号:BSTCu1910050-X
|
0.001 mg/l
|
COD
|
重铬酸钾分光光度法
|
设备:COD水质自动分析仪
编号:BS1909005-X
|
4mg/l
|
表7 废水污染物手工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项目名称
|
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
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
最低检出限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
设备:TU-1901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编号:AHHF-004
|
0.05mg/L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
设备:TU-1901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编号:AHHF-004
|
0.05mg/L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01-1989
|
设备:AUW220D电子天平
编号:AHHF-047
|
4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设备:TU-1901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编号:AHHF-004
|
0.025mg/L
|
石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设备:JLBG-125U红外测油仪编号:AHHF-428
|
0.06mg/L
|
表8 厂界噪声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项目名称
|
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
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
最低检出限
|
噪声
|
GB12348-2008
|
设备:HS6228A多功能噪声分析仪
编号:AHHHF-372
|
/
|
(四)监测频次
表9 废水、废气监测频次一览表
自行监测 手 段
|
监 测 项 目
|
监测频次
|
自动
|
废水
|
总铬、总镍、PH
|
1次/2小时
|
废气
|
/
|
/
|
手工
|
废水
|
六价铬、总铜、总锌、COD
|
1次/日
|
悬浮物、总磷、氨氮、总氮、石油类
|
1次/月
|
废气(有组织)
|
盐酸雾、铬酸雾
|
1次/半年
|
废气(无组织)
|
盐酸雾、铬酸雾
|
1次/年
|
噪声
|
昼间、夜间
|
1次/季度
|
三、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表10 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评价标准
|
名称及代号
|
时段、级别
|
限值
|
排气1
|
盐酸雾
|
名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代号:GB21900-2008
|
|
30mg/m3
|
排气2
|
盐酸雾
|
|
30mg/m3
|
排气3
|
盐酸雾
|
|
30mg/m3
|
排气4
|
铬酸雾
|
|
0.05mg/m3
|
排气5
|
盐酸雾
|
|
30mg/m3
|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评价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盐酸雾排放限值:0.2mg/m3,铬酸雾排放限值:0.006mg/m3。
表11 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监测断面
|
监测项目
|
评价标准
|
|
名称及代号
|
时段、级别
|
限值
|
备 注
|
铬废水 排 口
|
总铬
|
名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水污染排放限值
代号:GB21900-2008
|
|
1.0mg/L
|
|
六价铬
|
|
0.2mg/L
|
|
镍废水 排 口
|
总镍
|
|
0.5mg/L
|
|
废 水 总排口
|
PH
|
|
6-9
|
|
总铜
|
|
0.5mg/L
|
|
总锌
|
|
1.5mg/L
|
|
总氮
|
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代号:GB8978-1996
|
|
45mg/L
|
|
COD
|
|
420mg/L
|
|
悬浮物
|
|
220mg/L
|
|
总磷
|
|
4mg/L
|
|
氨氮
|
|
28mg/L
|
|
石油类
|
|
20mg/L
|
|
监测厂界噪声评价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委托监测
我厂将监测频次为:1次/月、1次/季、1次/年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公司进行监测(废水污染物:悬浮物、总磷、氨氮、总氮、石油类;废气污染物:盐酸雾、铬酸雾)
委托合同(《环境监测技术合同》)、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公司资质证明见附件。
五、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HJ855-2017进行。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监测报告等。
(4)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方法比对实验。
(5)废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
(6)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方法比对实验及质控样试验、现场校验(包括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7)废水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进行。
六、自行监测结果公布
1、对外公布方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2、公布时限:
①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10日公布;
②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日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3、公布内容: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只需公布排放口的监测结果)、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等。
(1)废气(有组织)公布
监测点位为:
有组织监测点位:排气1、排气2、排气3、排气4、排气5,
无组织监测点位:厂界(监测时根据风向,上风向设置1个点位,下风向设置3个点位),
②监测项目:盐酸雾、铬酸雾
(2)废水公布
①监测断面:车间镍废水排口、车间铬废水排口、废水总排口。②监测项目:
车间镍废水排口监测项目:总镍;
车间铬废水排口监测项目:总铬、六价铬;
废水总排口监测项目:PH、COD、总锌、总铜、总磷、总氮、氨氮、悬浮物、石油类。
(3)噪声公布
①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
②监测项目:昼间、夜间。
合肥市长城电镀厂
二O二O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公司资质证书
2、《委托检测合同》
3、长丰县环境生态局《关于噪声排放标准变更的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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